南城物流园钢结构分包,总包拖欠 70 万工程款(包工头实际施工人维权)
1. 案情背景(南方 + 官方报道,南城众利路物流项目)
2017 年 9 月,包工头宋某与东莞福诚建工签订南城物流配送中心钢结构分包合同,总工程款 930 万元;
施工内容:钢架、屋面、幕墙、墙体装修,2018 年底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福诚建工仅支付 860 万进度款,剩余70 万元尾款长期拖欠;
宋某手下 20 余名工人被拖欠工资合计 70 余万,包工头多次找总包对账、发微信催款、书面函件催告,总包始终以 “开发商未拨付工程款” 为由推诿;
维权路径: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仅处理工人工资),工程款纠纷单独向南城法庭起诉。南方+
2. 庭审核心证据
分包施工合同、现场施工签证单、每月进度确认单、微信对账记录、工人证言、物流园投入使用现场照片。
3. 法院裁判规则(南城法庭同类案件统一标准)
实际施工人(包工头)虽无施工资质,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
总包不得以建设单位未付款为由对抗分包实际施工人;
逾期付款利息自工程交付次日起计算。
4.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福诚建工全额支付 70 万元尾款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总包拖延履行,施工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总包名下设备、银行账户后全额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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