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一次性预收 20 年租金给亲戚?东莞债权人破解虚假长租、依法执行租金实操要点
作者:东莞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为阻碍厂房司法拍卖,常与近亲属串通倒签租赁合同,一次性收取二十年巨额租金,利用 “买卖不破租赁” 规则压低厂房拍卖成交价,甚至导致厂房流拍无法处置,是东莞厂房执行中最常见的恶意避债套路。依据《民法典》及最高法执行异议复议规定,债权人既能依法执行应付未付租金,又可举证否定虚假长租效力、涤除租赁负担,正常拍卖厂房检察日报。
区分租赁成立时间是维权关键:第一种情形,厂房被法院查封、设立抵押之后才签订二十年租约、一次性预收租金,该租赁合同不能对抗强制执行,法院可直接涤除租赁关系,不受买卖不破租赁约束,拍卖成交后新产权人有权收回厂房,已经提前收取的租金属于债务人到期债权,债权人申请法院冻结、划扣该笔租金回款抵债。
第二种情形,租赁合同落款在抵押、查封之前,但承租人为债务人亲属、一次性预付二十年租金无合规银行流水、租金价格远低于同地段市场价,法院可认定双方恶意串通虚构租赁,驳回承租人阻却移交厂房的异议申请。东莞多家法院裁判口径明确:亲属之间超长租期、一次性大额现金付租、无物业费水电费缴费记录、承租人未实际入驻经营,直接推定虚假租赁,不予保护租赁优先权。
债权人实操分两步维权:第一,向执行法院申请调取租赁合同、租金转账流水、厂房水电物业缴费记录、工商经营地址备案信息,从资金、实际占有两方面举证租赁虚假;第二,对于真实成立的合法租赁,尚未收取的后续每期租金属于被执行人收益,依法可以逐月提取执行;已经提前收取的二十年租金,若承租人尚未实际使用对应租期,债权人可起诉撤销不合理预付租金约定,追回剩余年限租金。
东莞已有多起典型判例,被执行人与兄弟姐妹签订 20 年厂房长租协议预收千万租金,经法院查实无真实资金往来,判决撤销租赁合同,厂房顺利挂牌拍卖回款。张瑞山律师提醒,发现超长租期低价租赁立即固定证据,避免厂房因虚假租赁长期无法变现。
张瑞山律师:13712931166,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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