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车主遇到碰瓷,什么情形下,车主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碰瓷属于对方故意行为,机动车无责不用赔,但并非只要对方碰瓷,车主就一定完全免责。在东莞办理多起交通事故案件中,部分疑似碰瓷案件,法院最终判决车主承担部分责任,关键点就在于机动车一方自身有没有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对方虽然存在故意碰瓷行为,但驾驶员同时存在酒驾、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避让、操作不当故意撞击等重大过错,事故发生和驾驶员违法操作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按照双方过错大小划分责任,车主依旧需要承担对应比例赔偿。举个例子,对方有碰瓷动作,但司机看到后没有刹车,反而加速冲撞,造成严重受伤,这种情况不能全部归责碰瓷一方。

还有一类实务难点:区分 “故意碰瓷” 和行人疏忽大意。行人走神、玩手机不小心撞上车辆,主观上属于过失,不属于法律意义的受害人故意,不能适用碰瓷免责条款。此时即便车主没有主要过错,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不超过 10% 的无责补偿,很多东莞当事人分不清故意和过失,把行人不小心碰撞当成碰瓷,提出不用赔偿的抗辩,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举证环节尤为关键。想要适用碰瓷免责,证明对方是 “主观故意” 的举证义务在机动车一方。只有主观上刻意制造事故、骗取赔偿,才叫碰瓷。如果只有车主单方陈述,没有监控、行车记录仪、报警记录、对方多次事故前科等证据,交警一般会按照普通交通事故定责,车主很难实现完全免责。

现实办案中,很多碰瓷团伙会选择监控盲区作案,销毁证据。车主遭遇疑似碰瓷,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完整保存原始视频,不要剪辑。不要和对方发生言语、肢体冲突,防止被反咬殴打。

另外提醒,碰瓷造成车辆受损,车主可以反过来向碰瓷者起诉,主张车辆维修费。遇到复杂疑似碰瓷交通事故,责任争议较大,建议尽早咨询律师,协助梳理证据,向交警提交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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