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厚街家具厂无书面合同拖欠货款,真实胜诉案例复盘
东莞厚街作为国内知名家具产业聚集地,大量板材、五金、布艺供应商与本地家具工厂开展供货合作,行业内普遍存在长期合作靠信任,不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交易习惯。一旦家具厂经营出现资金压力,就容易发生拖欠货款纠纷,不少供货商担心没有书面合同,起诉之后无法胜诉。张瑞山律师结合厚街法庭办理的真实类案,拆解无书面合同货款案件的胜诉逻辑,给广大家具行业供货商提供实务参考。
本案中,原告是厚街本地一家板材供应商,长期向厚街某家具加工厂供应板材,双方合作两年,一直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全部交易沟通、报价、下单、对账均通过微信完成,送货由供应商安排车辆送货至家具厂厂区,由工厂仓管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部分送货单仅有仓管个人签名,没有加盖工厂公章。后期家具厂资金周转困难,累计拖欠货款 286000 元。供应商多次微信、电话催收,家具厂负责人一直口头承诺付款,却始终没有实际回款,后续甚至回避沟通。
当事人最初十分顾虑,没有正式买卖合同,送货单没有公章,担心法院不认可买卖关系。张瑞山律师接收案件后,指导当事人完整整理全套证据材料:完整微信聊天原始记录,包含报价、下单、每批次供货确认、月度对账、催款沟通;全部批次送货单原件;家具厂过往多笔货款微信、对公转账流水;微信聊天记录中可以印证仓管人员属于家具厂在岗员工的对话记录。
本案管辖法院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人民法庭。立案阶段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家具厂对公账户以及工厂内部分家具成品。庭审过程中,被告家具厂当庭抗辩,双方不存在书面合同,部分送货单没有公章,否认部分供货事实,同时提出板材存在质量问题。我方结合全部证据链,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以微信记录、送货签收凭证、历史付款流水相互印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同时反驳对方质量抗辩,对方没有在合理期限提交质量异议的有效证据。
厚街法庭经审理,认定事实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家具厂向原告支付全部拖欠货款 286000 元以及按 LPR 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经过强制执行,全部货款及利息执行到位,当事人实现完整回款。
家具行业很多供货商误以为没有书面合同就维权无望,事实上法律认可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厚街家具产业链上下游遇到货款拖欠纠纷,可联系张瑞山律师,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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