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应办理哪些手续?
——东莞张瑞山律师提醒法律红线
农村房屋买卖与城市商品房有本质区别,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极强的身份属性。张瑞山律师为您解析法定手续与风险边界。
一、主体资格是首要前提
根据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严禁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民住宅-6。若城镇居民购买,买卖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合法流转的内部程序
若买方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流程通常包括:
村民会议讨论:向本村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6。
行政审批: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6。
权属变更登记:携带批准文件、身份证明、权属证书等,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特殊情形
合法继承取得的农村房屋,可以办理登记,但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使用权将由集体收回-6。
律师建议:东莞部分镇街旧改频繁,宅基地价值攀升。在交易前,建议务必查询土地性质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合同无效导致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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