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保证期间到底有多久?没约定默认六个月
民间借贷中很多借款都会有保证人做担保,但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保证期间's legal 规定 ',也不懂什么时候要向担保人追责,错过期限后,担保人直接免除担保责任。东莞张瑞山律师结合担保法律规定,通俗易懂讲解保证期间's 计算标准和法律后果。
法律明确规定: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的,保证期间统一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六个月是 ' 除斥期间 ',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过期直接免责。
简单来说,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还钱,出借人必须在六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起诉或发函追责;如果超过六个月都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责任,保证人自动脱责,后续再也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现实中大量案例都是出借人只盯着借款人,忽略向担保人及时追责,等到想起找担保人时,早已超过六个月保证期间,法院直接判定担保人免责,出借人少了一层还款保障。
东莞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时,严格把控保证期间's 起算和截止时间,只要超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一律免除保证责任,不会做变通认定。
律师建议:有担保人的借款,务必在借条中明确写清保证期间;若未约定,一定要在借款到期后六个月内,通过书面、微信、起诉等方式向担保人追责,留存主张权利的证据。合理利用担保制度,才能最大程度保障借款安全回收。
东莞张瑞山律师专业处理担保责任认定、保证人追责、民间借贷担保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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