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重婚故意是否构成重婚罪?

东莞张瑞山律师:主观故意是关键

在重婚罪的认定中,“是否具有重婚故意”是一个核心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如果行为人没有重婚的故意,则不构成重婚罪-1-9。

具体来说,重婚罪的主观故意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有配偶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如果行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据,比如长期失联后认为配偶已死亡,或者受到欺骗误以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一般不认定具有重婚故意,不构成本罪-1。

第二,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是针对“相婚者”的规定。如果无配偶的人受到有配偶者的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则无配偶的人不构成重婚罪,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承担刑事责任-1-9。

此外,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一般不以重婚罪论处:因自然灾害外出谋生而重婚的;婚后受虐待而外出逃婚的;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而与他人结婚的-9。

张瑞山律师提醒: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法院起诉。如果您怀疑对方存在重婚行为,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收起

取消
建站ABC 建站ABC提供技术支持
  • 律师首页
  •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