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一手商品房,开发商抵押、房屋被查封如何维权
作者: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在东莞购买一手商品房,部分开发商会把在建楼盘抵押给银行融资,后期开发商债务爆发,楼盘被法院查封,购房者交钱买房,却面临无法网签、无法办证,甚至房屋面临被拍卖的风险,这类案件在东莞多个楼盘都出现过批量纠纷。
一手商品房消费者,法律设置专门保护条款,适用《执行异议复议规定》29 条,区别于二手房 28 条规则。需要同时满足:查封之前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购房合同;购房人是为家庭居住,名下没有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已经支付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购房款,才能够请求排除强制执行,对抗开发商普通债权人的查封,保住房屋。
需要区分,该条保护的是普通居住消费者。如果购买商铺、写字楼、公寓用于投资,名下有多套住房,一般不能适用 29 条特殊保护。
购房者遇到开发商抵押、房屋查封,两条维权路径。第一种,符合消费者保护条件,向执行法院提交案外人执行异议,异议被驳回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停止拍卖案涉房产。第二种,无法满足保房条件,起诉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赔偿利息损失、违约金。
实务当中很多购房者会遇到,房屋被抵押,即便没有查封,抵押不解除,永远办不动产权证。开发商把土地或者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购房者权利不一定优先银行抵押权。
很多购房者以为网签备案就可以对抗查封,网签备案仅仅是行政登记,不等于物权,网签之后依然会被法院查封,不能直接对抗强制执行。
东莞法院审理开发商楼盘查封案件,证据收集非常关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收款收据、入住证明、无房证明,都需要完整准备。不建议购房者自己盲目提交执行异议,材料准备不足,很容易直接被驳回,后续维权难度加大。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