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追讨茶山客户货款,选错管辖法院有哪些后果?
东莞不少供货企业遭遇茶山客户拖欠货款,准备起诉的时候,管辖法院选择是第一步,也是非常关键一步。一旦管辖法院选择错误,会带来诸多不利后果,很多中小企业吃过亏。
第一种后果:法院不予受理,直接退回立案材料。材料提交之后,立案窗口审查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直接不予立案,当事人需要重新整理材料,找正确的法院提交,消耗大量时间。第二种后果:案件受理之后,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茶山法庭,诉讼周期被拉长,少则两三个月,耽误回款时机。第三种后果,错过诉讼时效风险,来回折腾立案期间,如果距离货款到期已经接近三年,很容易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很多当事人有两种错误认知,第一种:货物送到茶山,就必须茶山法庭起诉;第二种:只要是茶山的客户,只能茶山法庭立案。结合东莞司法实践纠正:货物交付地点不等于管辖唯一依据,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没有书面管辖约定,接收货币一方也就是卖方所在地同样可以立案,债权人拥有选择权。
只有两种情况,必须去茶山法庭立案:第一,买卖双方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发生纠纷由茶山人民法庭管辖;第二,原告放弃自身所在地管辖权利,主动选择被告住所地茶山法庭起诉。
给东莞供应商的实操建议:起诉前先看手上有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查看合同有无管辖条款。有合法书面管辖约定,严格按照约定法院立案;没有约定,权衡距离、财产线索,选择被告茶山法庭,或者自己公司所在地法庭。
无论选择哪一个法院立案,材料标准一致:民事起诉状、原被告主体证明、送货单、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如果担心被告转移财产,立案同时可以申请诉前或者诉中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提高回款概率。
面对茶山客户拖欠货款,担心管辖出错,证据准备不完善,可以咨询张瑞山律师,联系电话 1371293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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