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录音被对方否认声音怎么办?东莞诉讼常见应对方案


不少东莞债权人拿着私下对账录音起诉,庭审当中债务人直接否认:录音里面说话的人不是我。遇到这种情况,很多当事人不知所措。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法院同类案件裁判经验,讲解可行应对办法,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首先理清法庭举证规则:债权人主张录音对话人为被告,应当初步举证证明身份。被告单纯口头否认,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官会综合全案判断,但仅仅口头陈述力度有限;如果被告持续坚决否认,最直接方式是申请声纹司法鉴定。
声纹鉴定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鉴定申请,由法院选定正规司法鉴定机构,采集被告语音样本比对录音音频。鉴定存在时间、金钱成本,并非所有案件都适合启动。律师一般建议,优先收集间接证据佐证身份,减少鉴定支出。
日常可以提前收集哪些佐证材料?第一,录音对应的手机号码微信实名认证截图、微信头像、朋友圈信息;第二,双方长期往来微信语音,用来对比音色;第三,以往见面沟通视频、其他场合录音;第四,送货单、合同、转账记录上留存的对方联系电话。
同时提醒大家录音沟通技巧。私下对账录音时,可以主动称呼对方全名、公司名称,引导对方主动自报身份,例如:“张三,你之前这批加工货款合计 12 万,是不是还没有支付?” 对方应答,能够极大降低后续身份争议。
还要避开误区:不要通过威胁、诱导方式逼迫对方对话,以此取得的录音合法性存疑。尽可能在平和协商场景下沟通、录音。若案件证据薄弱,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也可以结合案情制定调解、举证策略。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收起

取消
建站ABC 建站ABC提供技术支持
  • 律师首页
  •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