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抚养费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在赡养费、抚养费纠纷中,“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准备充分、规范的证据材料,是赢得诉讼的关键。结合相关法院的举证指引,当事人应重点准备以下几类证据-4-9:

一、身份关系证据——这是证明双方存在法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应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及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身份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或由单位、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4。

二、权利人需要赡养/抚养的证据——被赡养人、被抚养人应提供本人劳动能力状况和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如患病老人应提交医疗诊断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无经济收入的应提供收入状况证明-4-9。

三、义务人经济能力的证据——赡养人、抚养人的经济收入情况直接关系赡养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尽可能提供子女的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状况等证据-4-9。

四、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包括子女不支付赡养费的时间、次数、金额等事实记录;是否有打骂、歧视、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是否经有关部门或组织调解处理及结果等-9。

五、涉及变更抚养关系或增加费用的证据——请求增加抚养费的,应提供对方经济收入增加的证明材料;请求变更抚养权的,应提供对方不利于子女生活、学习成长的证明材料-4。

六、其他补充证据——涉及财产纠纷的,应提供个人及家庭财产清单;因疾病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提供医疗诊治证明等-4。

张瑞山律师提醒:证据应当尽量原件保存,若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也应在诉讼中提交并说明情况。建议当事人在纠纷初期即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指导系统收集和整理证据,提高诉讼效率和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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