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给“第三者”转钱,原配能全额要回来吗?东莞律师明确答复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并私自给第三者转账、送礼物、买房产车辆,是对夫妻感情和另一方财产权益的双重侵害。很多原配咨询时都会问:对方把夫妻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钱已经花了还能要吗?能不能全额追回?结合最新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东莞张瑞山律师明确给出答案:可以全额要回,第三者不能以“已经花掉”为由拒绝返还。

法律依据:赠与行为无效,原配有权全额追回

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共有、不分份额的整体,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无权私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为维持婚外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既属于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也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直接认定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的赠与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三者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原配作为财产共有人,有权直接向第三者主张全额返还,无需扣除所谓“日常开销”,也不认可部分返还的说法。

关键抗辩:“钱已经花掉”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实践中,很多第三者会以“收到的钱已经用完了”“买的东西已经消耗了”为由拒绝返还,这种抗辩在法律上完全不成立。返还财产是无效赠与行为的法定后果,即便财产已经被消耗、处置,第三者仍需折价返还对应的款项,不能以此逃避返还义务。
不管是小额转账、大额红包,还是购车购房、奢侈品赠与,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原配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法院会依法支持原配的诉求。

律师提示

追回此类财产,核心是留存好配偶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消费凭证、赠与财产的相关证据,明确转账金额、时间及赠与事实。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梳理证据、制定维权方案,高效追回被私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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