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土地买卖合同)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谢####, 男,汉族 ,出生:19####年6月19日 ,住址:广西北流市####, 身份证号:4525261####,电话:188####。
被告:王####,男,汉族 ,出生:19####年7月####日 ,住址:四川省开江县####,身份证号:513023####,电话:13####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土地转让合同无效;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70000元土地转让款及利息28000元(按月利率2%自2022年7月2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并顺延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止)给原告;
三、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8年3月24日被告与原告达成协议:“被告将位于博罗县龙溪镇龙桥大道####,面积为104平方土地以460000元转让给原告。”原告付清款项后,发现土地不能办理报建手续,案涉土地不得转让。2022年3月29日,原被告双方达成《地皮退还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协商,同意将地皮退还给乙方;地皮原转让费共460000元。双方签订退还协议,乙方退还250000元给甲方,甲方完善相关手续给乙方;剩余21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给甲方。” 因双方所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是一份无效合同,且,被告同意退还所有款项。截止至今,被告仅退还土地转让款人民币390000元,仍拖欠土地转让款人民币70000元未支付给原告。
综上所述,被告应当依法退还已取得的土地转让款70000元。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上述诉讼请求。
此致
博罗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人:张瑞山律师
日期:2025年 3 月22日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