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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抚养权裁判:按孩子年龄分段判断标准


在东莞起诉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法官会根据子女年龄分段审查,不同年龄段,裁判侧重点完全不一样,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法院家事审判实务,分段解读裁判参考要点。

第一类:不满 2 周岁婴幼儿。法律规定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东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除非母亲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否则一般优先判给母亲。例外情形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严重疾病,不适合和孩子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但长期不尽抚养义务;其他导致孩子不宜随母亲共同生活的情形。双方协商由父亲抚养,且对孩子无不利影响,东莞法院也可以认可。

第二类:2 周岁至 8 周岁,这是东莞抚养权纠纷最高发年龄段。此阶段没有法定优先归属,法官进行多维度对比。优先考察:孩子长期跟随哪一方生活、居住和上学环境是否稳定;父母双方的工作时间,能否陪伴照料;居住条件、收入情况;一方是否绝育、丧失生育能力;一方有无其他子女。东莞法院判例中,稳定的生活环境权重高于单纯的高薪。很多企业高管、工厂老板收入高,但常年加班,缺少陪伴,很难仅凭收入优势拿到抚养权。

第三类:年满 8 周岁以上子女。《民法典》明确,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东莞法院会单独询问孩子想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一般在家事调解室单独沟通,不会在法庭上当着父母面询问。法官会判断孩子意愿是否真实,有没有被一方诱导、胁迫。孩子的意愿是重要参考,但不是唯一标准。如果孩子选择的一方存在家暴、严重疾病、无抚养能力等重大问题,法院不会仅依据孩子意愿直接判归该方。

多子女家庭在东莞审判中,并非机械一人一个。东莞中院曾有案例,两个孩子原本分开生活,法院综合评估,判决两个孩子由同一方抚养,理由是兄弟姐妹共同生活有利于心理成长。

张瑞山律师提示,争夺抚养权,要对应孩子年龄准备证据。2 岁以内重点准备母亲照料证据;2-8 岁重点证明稳定居住、持续陪伴;8 周岁以上重点保护孩子独立表达意愿,不要诱导孩子作出选择。有东莞抚养权争议,可咨询张瑞山律师,电话 13712931166,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官网www.zhangruishan.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普法,不构成案件诉讼保证,个案结果取决于证据、庭审及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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