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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手房阴阳合同,法律效力如何认定?张瑞山律师解读法院裁判规则在东莞二手房交易,不少买卖双方、中介为减少税费,签订一高一低两份合同,也就是阴阳合同。很多购房者会疑惑:阴阳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打官司法院认哪一份?张瑞山律师结合《民法典》以及东莞本地房产纠纷判例,对阴阳合同效力做完整解析。 一、阴阳合同基础定义阳合同: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部门网签备案的合同,刻意压低房屋成交价,专门用于过户报税,并非买卖双方真实交易意愿。阴合同:买卖双方私下签署的合同/补充协议,记载真实房屋总价、付款节点、违约责任,双方实际按这份合同履行交易。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6条(通谋虚伪表示)
东莞法院审理二手房阴阳合同纠纷,采用“区分条款认定效力”原则,不会简单一刀切认定整份合同全部无效。
例外情形:整份交易可能被认定无效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恶意串通,以阴阳合同方式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依据《民法典》154条,有可能认定房屋买卖交易整体无效。一旦整体无效,双方互相返还房屋、返还房款,装修、资金利息、房屋涨跌产生的损失,由买卖双方按各自过错分担。这种情形在东莞二手房案件中属于少数,但风险真实存在。
三、东莞法院审理阴阳合同案件的裁判要点
四、阴阳合同效力认定的实务误区✅误区1:阴合同有效就代表可以放心签阴阳合同 纠正:阴合同的交易约定虽可能被法院认可,但逃税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买卖双方均会面临税务处罚,严重可触犯逃税罪。 ✅误区2:阳合同已经网签备案,效力一定优先 纠正:备案只是行政登记手续,网签备案不等于合同有效。如果网签合同价格是虚假意思表示,该价款条款直接无效。 ✅误区3:阴阳合同一律全部无效 纠正:司法实践主流是价格条款单独无效,房屋买卖关系可以继续履行,只有极端恶意串通情形才会整体认定交易无效。 五、已经签订阴阳合同,当事人的处理建议
六、交易事前防范二手房交易尽量拒绝中介提出的阴阳合同避税方案,合同约定价格与真实成交价保持一致,全部房款纳入官方资金监管,从源头消除阴阳合同带来的民事、行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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