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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工程款结算新规解读(大朗镇)适用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大朗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2026年6月30日施行) 一、工程款结算五大新规
二、工程款追讨全流程
三、工程款诉讼证据清单
律师提示:大朗镇毛织产业发达,厂房建设工程较多。特别注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建议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结算文件,避免超过优先受偿权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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