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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也要赡养老人——法律面前,身份无别


“孩子不是我婚内所生,凭什么要我赡养?”——现实中,确有非婚生子女以此为由拒绝赡养年迈的父母。这种想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5。这一“同等权利”自然包括赡养父母这一法定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同时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立场十分明确。在湖北咸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八旬老人姚某膝下育有二子,均系非婚生子女。子女以自己是“非婚生子女”为由拒绝赡养,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非婚生子女负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赡养义务,责令被告履行赡养义务-10。这一判决明确传达了法律态度——赡养义务不以父母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为前提,只以血缘关系和抚养事实为基础。

“以不继承财产为由拒绝赡养”,同样站不住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5。这意味着,无论子女是否能够继承父母的遗产,都不能成为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

张瑞山律师提醒东莞市民: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非婚生子女在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依法负有赡养的义务。拒绝赡养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面临法律追责甚至刑事制裁。如遇此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厘清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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