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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 “不交社保” 无效!员工仍可被迫解除并索赔(法院明确支持)


很多企业在员工入职时,会在劳动合同中写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以为这样就能规避法律责任。东莞张瑞山律师明确指出:此类约定全部无效;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一律支持。今日头条

一、法律铁律:社保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免除

  1. 《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强制性法律义务,不是双方可以商量的 “民事约定”。

  2. 最高法最新司法解释(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无论劳动合同约定、还是员工书面承诺 “不缴社保”,该约定 / 承诺一律无效。

    • 员工以 “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句话总结:签了也白签,放弃社保条款自始无效,公司责任跑不掉。

二、员工维权路径:未交社保 = 可解除 + 可索赔

(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写明:“因公司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现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二)可主张的赔偿项目

  1. 经济补偿金(N)
    • 标准: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 1 年算;不满 6 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今日头条

    • 基数: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 示例:工作 3 年 4 个月,月均工资 7000 元 → 补偿 3.5 个月 ×7000 元 =24500 元。

  2. 社保补缴 / 待遇损失赔偿
    • 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在职期间全部社保(个人部分个人承担,公司部分公司承担)。

    • 若社保已无法补缴(如超过期限、已过退休年龄),可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损失,法院会支持。

三、常见误区澄清(企业与员工都要看)

误区 1:“员工自愿放弃,公司无责”

错误。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不能通过自愿承诺免除法定义务。放弃声明无效,不能作为公司拒赔理由。光明网

误区 2:“发了社保补贴,就不用补社保 / 赔钱”

错误。现金补贴不能替代法定社保义务。即便每月发了几百元 “社保补贴”,员工仍可要求补缴社保 + 支付经济补偿;已发补贴,公司可另案主张返还,但不影响员工索赔权利。

误区 3:“签了合同就必须认”

错误。合同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条款自始无效,对双方无约束力。员工不受 “放弃社保” 条款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四、律师实操建议(东莞张瑞山律师)

对员工:

  1.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放弃社保承诺书、聊天记录、解除通知及送达记录。

  2. 书面解除:务必书面通知公司解除理由(未交社保),避免被认定为 “自动离职”。

  3. 及时维权:离职后1 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同时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对企业:

  1. 立即停止在合同中设置 “放弃社保” 条款、不再让员工签承诺书。

  2. 依法参保:为全体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避免更大法律风险(补缴、罚款、滞纳金、工伤赔偿等)。

  3. 理性协商:已涉诉案件,建议协商调解,降低赔偿成本。

五、律师结语

社保缴纳是法定强制义务,不是可协商的民事权利。任何 “不交社保” 的合同约定或书面承诺,均因违法而无效。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法律明确保护,法院必然支持。
打工人切勿为了短期现金收入放弃社保权益;企业也不要心存侥幸,试图通过无效条款规避法定责任,否则终将面临赔偿、补缴、罚款等多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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