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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怎么算?公司说 “加班必须审批” 怎么办?加班费怎么算?公司说 “加班必须审批” 怎么办?—— 东莞打工人的加班维权实操指南“加班必须书面审批,未经审批的不算加班”,这是许多东莞企业的规章制度。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在群里布置任务、默许员工加班却不补流程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发生纠纷,公司以 “未审批” 为由拒付加班费,员工该怎么办? 【核心问题】公司规定 “加班必须书面审批,未经审批的不算加班”,员工实际加班却因未审批拿不到加班费,这种规定有效吗? 【张瑞山律师解读】这种规定并非绝对有效,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并未一概否定企业的加班审批制度,但该制度不能成为企业拒付加班费的 “挡箭牌”。关键在于员工是否确实提供了加班劳动,以及公司是否知情或默许。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认定:
因此,即使没有书面的加班审批单,只要员工能证明加班事实及公司的知情或默许,就可以主张加班费。 加班费计算标准(以月计薪天数 21.75 天,小时工资 = 月工资 ÷21.75÷8 为基数):
【东莞本地案例参考】东莞某制造公司规定加班需审批,员工梁某下班后经常在公司处理邮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但未填写加班审批单。公司以 “未审批” 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梁某收集了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邮件、同事证言等证据,申请仲裁。东莞劳动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梁某的加班费主张,判令公司支付共计人民币 2.3 万元。 【维权实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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