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是确保项目投资控制、规范结算行为、明确各方职责的重要文件。以下是一份综合性的《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与要点,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作为内部管理或合同附件的范本。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的结算管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工程结算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做到资料齐全、依据充分、数据准确、程序规范。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甲方)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整个项目的结算工作。
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确认。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最终审定结算报告,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结算款项。
第五条 施工单位(乙方)职责
负责编制并按时提交完整、真实、准确的竣工结算书及全部支持性资料。
配合建设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核对与审价工作。
对结算审核过程中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释。
第六条 造价咨询单位职责
依据国家规范、合同文件及本办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结算审核。
向建设单位提交详细的结算审核报告。
参与结算核对会议,就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第三章 结算依据与内容
第七条 结算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图纸会审记录。
有效的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
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所在地的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
材料、设备的认价单、采购发票等价格证明文件。
竣工图纸及竣工验收报告。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调价文件。
其他与工程计价相关的有效文件。
第八条 结算书内容
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书应至少包括:
竣工结算书封面及编制说明。
工程结算汇总表。
单位工程结算书(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
工程量计算书及钢筋抽料表。
综合单价分析表。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等专项费用计算书。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清单。
第四章 结算程序与时限
第九条 结算程序
结算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资料 → 2. 建设单位初步受理与审查 → 3. 造价咨询单位审核 → 4. 三方核对与确认 → 5. 出具审核报告 → 6. 建设单位最终审定 → 7. 支付结算款
第十条 时限要求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书时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常为28天或56天)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合同未约定的,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审核时限: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结算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结算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结算书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审核。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结算书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核。
核对与确认:审核中出现争议,应组织核对会议,对无争议部分可先行结算,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第五章 结算资料管理
第十一条 资料提交要求
所有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并装订成册,编制详细的目录和页码。
提交的资料必须签章齐全,流程完整。例如,设计变更必须有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现场签证必须有时效性,并有事由、工程量、简图,经监理和甲方代表确认。
竣工图必须真实反映竣工现状,所有修改处必须加盖“竣工图”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第十二条 资料移交与保管
办理结算时,必须办理正式的资料移交清单。结算完成后,所有结算资料应作为项目重要档案归档保存,保管期限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结算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遵循以下顺序解决:
友好协商:双方项目负责人首先进行协商。
专项会议:协商不成,由上一级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协调。
争议评审:合同约定有争议评审机制的,可提交争议评审小组裁决。
仲裁或诉讼:如仍无法解决,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罚则
对在结算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合谋、故意拖延等行为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生效与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执行。
核心要点提示
资料是基础:结算工作的质量和速度,极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是否完整、清晰、有效。资料不全或签章不完整是导致结算拖延最常见的原因。
合同是核心:一切结算活动都必须以施工合同为最高准则。合同中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变更签证流程、索赔条件等的约定是结算的根本依据。
时效是关键: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和办法中规定的时限,否则可能承担“视为认可”或丧失权利的不利后果。
沟通是桥梁:在审核和核对阶段,积极、有效的沟通可以快速解决分歧,大大提高结算效率。
希望这份详细的管理办法能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以您项目的具体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