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你看,这是新房维修后的样子。终于不臭了!”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法官刘洋的工作微信里,收到了几张谢女士发来的照片和信息。 看着眼前的照片,刘洋的思绪回到了一个月前。 九月的东莞,暑气未消。南城法庭的调解室里,谢女士看着手机银行的到账通知,红着眼圈对刘洋说:“谢谢刘法官,不仅帮我拿到了赔偿,还没让我得罪邻居。” 原来,今年八月,小区物业突然在电话里提醒谢女士,她刚交房还没入住的新家漏水了。 等她急匆匆赶到新房,打开门的瞬间,整个人都僵住了:厕所方向传来“咕嘟咕嘟”的声响,污水正混着排泄物从下水道口往外冒,顺着地砖缝隙往客厅、卧室蔓延,崭新的木地板被泡得发胀变形,一脚踩上去能听见“咯吱”的渗水声到处都是恶臭味。 
“这哪是新房啊,简直是个‘沼池’!”谢女士当时又气又急立马就找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工作人员查看后说,是整栋楼的主排污立管堵了,污水反灌才淹了她家。 可谈及赔偿,物业却撂下一句“可能是楼上住户扔了杂物堵的,不是我们的责任”,便没了下文。 “我还没入住,楼上同户型的也就两三户在装修,怎么会是住户的问题?你们物业不是该定期疏通管道吗?”谢女士一次次找物业协商,可对方要么推脱,要么说“走流程要等”。 夏天的高温把这个新房炙烤得越来越恶臭难闻。谢女士无奈,最终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到法院,还申请追加同栋楼36户同户型业主为共同被告。 “我知道这样可能会得罪邻居,但我的损失总得有人担啊!”谢女士愤愤不平。 南城法庭法官刘洋看了被污染的新房照片后心里有了数:谢女士的诉求合理,但一旦追加36户业主,不仅会让几十户家庭卷入诉讼,还可能埋下邻里矛盾的“不定时炸弹”。调解是最优解。 “谢女士,您先坐,喝口水慢慢说。”调解室里,刘洋没有直接谈法律条款,而是先递上一杯温水。 待谢女士情绪稍缓,他才轻声分析:“我理解您的委屈,换做谁遇到这种事都会生气。但您想想,这36户邻居里,有的可能还没装修,有的甚至没见过面,一旦把他们都列为被告,今后在小区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多尴尬啊?” “可我不追加他们,物业就一直拖着不赔怎么办?”谢女士还是有些犹豫。 “您放心,物业的责任跑不了。我们会抓紧时间给物业做工作,争取让您的房子早日修缮好。”刘洋的话让谢女士吃了一个定心丸。 安抚好谢女士,刘洋又马不停蹄地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 一见面,对方就先诉起了苦:“法官,我们每月都有巡检,这次管道堵塞确实意外,说不定是哪个业主扔了硬物……” 没等对方说完,刘洋语气平和却态度明确地打断说:“您看,法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他接着拿出物业公司的巡检记录,“这上面只写了‘检查公共区域’,却没有主排污立管的专项疏通记录。主排污管是业主共有设施,定期疏通是你们的法定职责,现在因为管道堵塞导致业主财产受损,你们确实存在履职瑕疵。” 见负责人低下头,刘洋又放缓了语气:“我知道你们也不想出这种事,但现在问题已经发生了。如果这事闹大,36户业主都卷进来,不仅你们公司的声誉会受影响,以后你们在小区里开展物业服务,业主也会有抵触情绪。主动承担责任,不仅能解决谢女士的问题,也能让其他业主看到你们的担当,这不是双赢吗?” 接下来的几天,刘洋成了“中间人”,一边跟谢女士沟通“物业已经认识到问题,愿意协商赔偿,咱们也给彼此一个台阶”,一边跟物业公司强调“谢女士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合理赔偿既是履行责任,也是维护企业信誉”。 就这样,经过数次“背对背”沟通、两次“面对面”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物业公司当场把3.2万的赔偿款转到了谢女士账户上。 
物业纠纷虽“小”,但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据了解,南城法庭于2020年在宏图社区设立全市首个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推动物业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2025年以来,南城法庭指导物业诉调对接工作室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788宗,结案数922宗,其中成功调撤数782宗,成功调撤率为8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