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现在跟现任房东协议那些都签好了吧?” “是的,已经签好了。我这个家具卖场终于可以安心开下去了。” 这段对话发生在11月10日的一通电话里,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法官方琪芬向当事人李先生询问后续租赁协议签订事宜。 方琪芬的电话把李先生的思绪拉回到7月25日,当时这个家具卖场里还围坐了十几号人。 他们分别是店铺主(次承租人)李先生等五人、二手房东麦先生(化名)、村委会工作人员、长安镇锦厦社区综治办主任、特邀调解律师以及方琪芬。 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了。 2020年4月,麦先生将店铺出租给李先生等人,并在合同里约定排污改造费用由李先生等人承担。 后来麦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与李先生等人解约,李先生等人就直接向一手房东租赁商铺。 但由于李先生等人欠了麦先生排污改造费以及部分租金,麦先生于今年2月将李先生等人起诉至东莞第二法院。 经方琪芬核实,双方对所欠费用数额没有争议,但对排污改造工程是否实际施工、李先生等人应否支付改造费两个问题产生了分歧。 麦先生提交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证明排污改造工程确实有施工,李先生等人则不予认可。 “当年当然有施工,不然怎么会拿到排污许可证呢?” “商铺的排污长期不顺畅,我们经营期间管道也多次维修,如果当时确实有做这个工程,怎么会是这种效果?再说了,当时你也没有通知我们动工,谁知道有没有实际去做?” 眼见庭审中麦先生与李先生等人针锋相对,考虑到商铺所在的社区应该清楚排污改造工程是否实际施工,方琪芬建议:“排污工程毕竟是四五年前的事情,相关情况村里面最清楚,我们可以一起去综治中心把事情说明白。” 双方同意后,长安法庭将这批案件移送到长安镇综治中心协调,一场多点发力的联合解纷工作随即展开。 长安镇综治中心迅速整合资源,组建了一支包含社区综治办主任、村长、村(居)法律顾问在内的调解团队,并由了解情况的方琪芬全程进行法律指导。 综治中心调解团队充分发挥“深耕本土,人地事熟”的优势进行分工协作:法律顾问在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前期情况后,通过“背对背”沟通,梳理确认双方的最新核心诉求;社区综治办主任、村长则实地走访村委相关部门,调取了2020年7月案涉商铺排污工程内部进度报备沟通记录,回看了当时施工节点报备情况以及施工现场照片,查阅了施工障碍物清理沟通记录等关键资料,初步判断当时确实有进行排污改造工程的施工。 经过团队的高效配合,案件的基本事实已然清晰。于是便有了开篇碰面磋商的一幕。 
随着综治中心解纷团队把调取的材料逐份向各方展示,李先生等人对于排污工程是否施工已经没有疑虑。 “工程是做了,但是这几年实际的排污效果很差,我们自己都花钱疏通过好几次了,这个排污改造费我们不可能全额支付。”李先生等人对支付比例提出了意见。 “那不行,按照合同,你们就应该要全额支付。”麦先生坚持己见。 “你可以看看这个商铺排污管道的施工质量和使用效果,李先生他们自己多次花钱疏通也是事实,你也需要考量这个成本。” 随后,李先生带着众人逐一查看了商铺内漏水的情况。 经多轮协商,麦先生的决心渐渐动摇了。最终,李先生等人和麦先生达成一致意见:李先生等五人支付一半的费用。 5件纠纷就此彻底化解。 事后,麦先生的诉讼代理人表示:“我们非常认可综治中心以及法庭为解决纠纷所作出的努力,我们对最终的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轻装上阵,和气生财!”解决了与麦先生的纠纷,李先生等店主也感到一身轻松。商铺后续的租赁事宜,由李先生等人直接与一手房东对接。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长安法庭于今年9月与长安镇综治中心签订了《构建矛盾纠纷协同治理机制合作协议》。协议签订以来,长安法庭累计委托综治中心调解案件40件,调解成功率达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