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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解除委托代理)

时间:2025-08-02     作者:东莞律师张瑞山【原创】   阅读

告知函

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我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就委托人与东莞寮步凫山隆兴玩具礼品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纠纷一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诉讼期间,纠纷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依据《合同法》和《委托代理合同》第七条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所收取的律师费无须退回。

特此通知!

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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