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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15万元借款纠纷案件律师费及支付办法时间:2025-08-02 金额15万元借款纠纷案件律师费及支付办法 甲方: 乙方: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张瑞山律师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结合委托办理事宜的具体情况,经协商采取以下第( )项方式: a.甲方应支付乙方代理费人民币 4800 元(大写: 肆仟捌佰元 )。该费用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向乙方支付2300元;案件经法院受理后,即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之日再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500元; b.其他支付方式: 风险收费:即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先行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3500元正,再待案件终结(包括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案件以调解、和解、判决执行终结并且甲方收到案件相对方的款项后)三日内支付甲方所取得案件相对方的款项的百分之十八给乙方。 逾期支付以上款项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注:第a项收费方式仅代理法院第一阶段,即案件结果不影响收费;第b项收费方式则包括案件一审、二审及执行。】 上一篇结案申请书下一篇民事起诉状(民新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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