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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三法院公开审理侵犯著作权案,强化版权保护意识在2025年4月26日,即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具有示范意义的公开庭审,审理了一起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此次庭审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版权法律知识的平台。 此次庭审的焦点是被告人莫某颖和谢某林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莫某颖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聘请他人从网络上下载音乐作品,并通过刻录加工制作成“车载音乐U盘”,随后在网店进行销售以牟取非法利益。而谢某林则协助莫某颖运营加工厂和网店,共同参与了这一非法经营活动。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详细阐述了指控的事实和证据,指出两名被告人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诉机关还提交了相关鉴定报告,证明案涉车载U盘系非法出版物。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行使了辩护权利,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了质证意见。在合议庭的讯问下,两名被告人详细交代了如何运营公司及加工厂、获取案涉音乐版权的方式、具体分工以及盈利模式等关键信息。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以及量刑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经过庭审的深入调查和辩论,两名被告人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并向权利人表达了诚挚的歉意。他们承诺将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不再从事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决定对该案进行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东莞第三法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市版权协会以及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单位开展了座谈交流。此次座谈会的主题是“凝聚版权保护合力,协同创新发展之路”,与会代表围绕作品版权保护遇到的问题及保护措施、打击盗版侵权违法犯罪的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此次庭审对于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庭审的示范效应和座谈会的深入交流,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版权保护的合力,共同打击侵权盗版等非法犯罪行为,为作品创作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庭审和座谈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彰显了东莞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了解版权法律知识、增强版权保护意识的重要契机。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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