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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京东卡”下套,吸引玩家充值上亿元,28人获刑!


2024-06-28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张梅娟 田玉琼)一犯罪团伙在赌博平台中预先设置京东购物卡可兑换的功能,招聘下级代理、员工以95折扣的价格玩家手中回收购物卡,再借助购物卡的“卡商”予以变现牟利,吸引玩家累计充值上亿元,以赚取提成、差价的方式获利近3000万元。 

  2018年下半年,林某某从广东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辞职待业,想到该公司的一款捕鱼游戏产品可以赚钱,于是也想开发类似的捕鱼游戏,实则是赌博平台。林某某找到了在该公司任职的技术开发人员胥某、黄某,决定用手中已有的代码来搭建平台。一晃大半年时间过去了,林某某等人终于搭建出一款测试版的捕鱼游戏服务器。然而游戏效益并不是很好,于是林某某找到了某仙侠游戏推广公司的老板刘某合作。  

  按照刘某的要求,林某某将游戏添加了京东卡兑换模块来引流,吸引玩家充钱。玩家完成游戏获得夺宝卡,而使用130个夺宝卡就可以兑换100张面额为100-1000等价格不等的京东卡。为了规避赌博网站直接变现,刘某自己买卡,再让代理商回收。代理商以95折左右的价格从玩家手中收购京东卡,再以97折左右的价格将卡卖给卡商。

  自此以后,刘某大量招募下级代理,包括发展了回收京东卡的卡商李某某、沈某某等人作为下线进行捕鱼赌博平台推广。通过卡商,甚至还安排其名下公司的多名工作人员参与赌博平台推广、运营活动,并注册了多个空壳公司以办理支付宝对公账户用于赌博平台充值。

  经查,自2019年6月以来,刘某、林某某等人先后开发“寻宝捕鱼”“海龙捕鱼”两个赌博平台,吸引玩家累计充值金额1.15亿余元。刘某等人非法获利近2000万元。2022年7月,公安机关通过线索移交对多款涉赌捕鱼游戏开展侦查,后将上述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

  近日,经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林某某等27人以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300万元至5千元不等,黄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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